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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8被阅览数: 10 次 来源: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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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和《关于做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2512号)要求现我校组织做好“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数量

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以下简称“专区”)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一、二、三等奖。专区奖励数量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提交的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除外。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专区实施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

三、申报名额分配

我校限额申报1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

申报教师103115:00将以下材料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_achv@nbpt.edu.cn,邮件主题为:教育部专区成果奖+姓名。

1.《专区申报评审表》(附件2)。申报者须对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成果及佐证材料的PDF

3.专区申报汇总表(附件3)。

五、其他注意事项

此次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其他学科不通过省教科规划办申报。申报答疑见附件4-5

六、联系方式

杜芳华;669812/4502

附件

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

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

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

5.“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补充答疑


科研处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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