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拟申报的优秀科技成果应为完成立项、验收程序的非涉密科技项目成果,符合《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档发〔2018〕17号,见附件)第五条奖励范围的规定,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二、时间要求
8月11日前,申报单位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1.saac.gov.cn)(以下简称平台)填写申报成果信息,确认无误后向上级推荐单位提交。
三、推荐要求
推荐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中的成果推荐条件和要求等相关规定,做好成果的筛选把关和组织推荐工作。重点推荐已转化应用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
四、联系方式
杜芳华;669812
附件:《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档发〔2018〕17号)
科研处
2025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