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教辅及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的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的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25〕24号)及《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快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的通知》(浙科发基〔2025〕33号)要求,结合我校学科专业优势与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构建“三位一体”(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为载体,科技金融为保障,科技服务为支撑)科技成果高效转化体系为核心,聚焦我校优势学科领域及宁波市重点产业方向,推动建设一批定位清晰、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概念验证中心,打通实验室成果到产品的转化路径,助力学校科技创新与地方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二、建设要求
各单位需结合自身科研基础、平台资源及服务地方产业的实际需求,参照《浙江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指引(试行)》(附件1),重点把握以下建设方向:
1.明确建设主体与模式
鼓励以二级学院为牵头单位,联合科研团队、校企合作平台、地方企业等,采取独立建设或联合共建方式推进。建设主体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学校可作为依托单位提供支持),鼓励整合现有实验室、工程中心等资源,形成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
2.满足核心功能标准
(1)设施条件:配备开展技术与工艺可行性验证、产品与场景体系验证等所需的仪器设备及配套场景;
(2)团队建设:组建包含学术界、产业界、投资界专家及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化服务团队,中心负责人需熟悉成果转化全链条;
(3)项目储备:建立概念验证项目库,初期入库项目不少于30个(后续逐步达到40个),年度验证服务项目不少于15个(后续逐步达到20个);
(4)制度保障:完善项目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开放共享等制度,具备稳定的运行资金来源,鼓励联合设立成果转化基金。
3.聚焦转化实效
优先支持能推动科技成果产品化、落地转化的建设方向,目标在3-5年内实现成果产品化不少于20项、落地转化项目不少15个(逐步达到省级标准)。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对照建设要求,梳理自身科研成果、平台资源、合作企业等基础条件,初步确定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向、牵头团队及合作单位,形成《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初步方案》(含建设目标、核心功能、团队构成、初步项目清单等)。
2.各单位将《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初步方案》(附件2)及《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计划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科研处2025年8月6日前申报材料电子稿文档报送至科研处邮箱kyc_rc@nbpt.edu.cn,邮件主题为“省概念中心—联系人姓名”。
3.学校将对通过论证的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项目,在场地、设备、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并协调校内外资源助力项目落地。
4.科研处联系人:刘玲燕(4183/670771)、胡克满(1484/668181)。
附件:
1.浙江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指引(试行)
2.浙江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初步方案(参考)
3.浙江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计划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