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遵循科研发展规律,充分发挥科学基金独特作用,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项目申请采取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审核推荐制。
二、受理类型
1.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照重大项目及其延续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及其延续项目、重点项目、探索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基”)、联合基金项目六个类别组织申报。
2.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冠名设立华东医药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杭州迈瑞医疗电子有限公司冠名设立迈瑞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白马湖实验室冠名设立白马湖实验室联合基金,与杭州市人民政府冠名设立杭州联合基金,与金华市人民政府冠名设立浙中科创走廊联合基金,与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康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丽水市人民政府、衢州市人民政府、嘉兴市人民政府等联合资助方设立联合基金,引导和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相关领域、行业、区域和企业创新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申请通知有关要求。
1.聚焦重点领域。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和基础学科研究领域申请数一般不少于80%。
2.突出需求导向。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应对照申请指南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请,并自主凝练项目名称。
3.突出成果导向。对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并取得2024年度重大科技成果的,可申请重大项目延续项目滚动支持。
4.优化分类资助。申请重大项目(含联合基金)、杰青(知名科学家举荐的除外)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含)项目的资历;申请重点项目(含联合基金)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历。2026年度起原管理科学领域研究由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统筹予以资助。
5.培育青年人才。当年杰青项目验收通过且绩效优秀的,可申请杰青延续项目滚动支持;重点项目、探索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白马湖实验室联合基金探索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专项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要求在校就读期应覆盖项目实施期。
6.实行限额推荐与不限额推荐相结合。
重点项目、探索项目、青基实行限额推荐,学校择优限额推荐2项。
重大项目及其延续项目、杰青及其延续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不限额,鼓励老师们申报不限额项目。
7.加强统筹协同。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与同年度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或科技合作领域项目同时申请,已申请2026年度省社科规划年度各类项目的不得申请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8.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须脱密后提交。
9.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重复申请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浙江省科研诚信档案。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申请书相似度审查,对相似度30%以上(含)的取消当年及下一年申请资格,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要求
1.重点项目、探索项目、青基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根据科研处《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工作安排,本次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但请注意,同年已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书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复申报省基金。
2.鼓励老师们申报其他不限额项目,例如联合基金项目。
申报不限额项目的申请人,请在认真阅读申请须知(附件1)、项目指南(附件3、附件4)以及省基金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填写申请书正文(附件2)和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并于2025年7月26日下午16:00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_nsci@nbpt.edu.cn,邮件主题“2025省基金不限额项目+姓名”,科研处将组织专家指导。指导修改后,申请人须于2025年8月6日下午16:00前完成系统填报。
(二)限额项目申报流程
1.部门限额推荐。
本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各二级学院、部门认真组织申报,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向学校推荐,各部门可推荐项目限额数量见下表。
二级学院/部门 | 可推荐项目总数 |
人工智能学院 | 2 |
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 | 2 |
阳明学院 | 2 |
化学工程学院 | 2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2 |
国际商旅学院 | 1 |
供应链管理学院 | 1 |
公共基础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创新创业学院 | 1 |
其他职能部门 | 0-2 |
市级以上科研平台项目推荐计划单列,不占用二级学院名额,其中宁波市重点实验室可推荐1项、浙江省协同创新中心可推荐1项、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可推荐2项。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科研平台根据工作安排自行合理安排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并注意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5)请按推荐顺序填写。
2.校内筛选。
请各二级分院、部门、科研平台于2025年7月26日下午16:00前将推荐项目的项目申请书正文(附件2)以及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_nsci@nbpt.edu.cn,邮件主题“2025省基金+部门名称”。各二级学院由科研秘书统一发送,科研平台由平台负责人统一发送,原则上由教师本人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的限额项目不予受理。
科研处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匿名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公布报送课题名单。
3.系统申报。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相关课题负责人须于2025年8月6日下午16:00前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运行平台进行网络申请,完成在线填报。新用户需联系科研处开通账号。
五、联系方式
科研处邮箱:kyc_nsci@nbpt.edu.cn
科研处联系人:范嘉琪(680106)、胡克满(668181)
附件:1.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知
2.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
3.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指南
4.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5.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