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全省“创新深化”“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造“全场景”成果转化生态,根据《宁波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甬科合〔2024〕19号)文件规定,为组织开展2025年度宁波市概念验证中心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作为依托单位,可申报创建市级概念验证中心,承担建设和运行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概念验证中心的创建、认定、运营、监督、绩效评价等管理工作。
二、创建条件
1.具备概念验证专用场地、设备、基金等配套条件;
2.已制定目标明确、架构清晰、路径完善的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
3.已组建一支专门的概念验证服务团队以及由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等专家组成的专家顾问团队;
4.概念验证中心具有我市“361”万千亿级产业领域的行业背景和业务基础,可围绕关键前沿技术领域提供原理验证、技术验证、商业化验证等概念验证服务;
5.概念验证中心应具有完整的内部管理和运营制度;建立包含概念(项目)遴选、验证分析、商业孵化等全流程概念验证服务体系;建有概念验证项目清单。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申报人登录“宁波科技大脑”(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点击右上角“登录”,在“法人登录”状态下,点击“前往浙江政务服务网”按钮,使用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系统,进入“办事大厅”,选择“市级概念验证中心”一栏,点击“在线办理”按钮,按要求填报,如在平台登录、系统填报等方面有技术问题的,请及时联系科研处对接技术支持人员。
四、申报时间安排
1.校内材料截止:2025年7月20日前,将《创建方案编写提纲》word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_rc@nbpt.edu.cn,邮件主题为“2025市概念中心+姓名”。项目申报人要主动与科研处联系对接,确保项目按时审核提交。
2.网上申报开放:2025年 7月 7日9:00。
3.网上申报截止:2025年 7月 24日17:30。
4.归口管理单位推荐截止:2025年 7月 29日17:30。
五、联系方式
1.校内咨询:
科研处:刘玲燕 670771(4183)
2.市级咨询:
申报受理:周夏君,电话:87910893。
业务咨询:吴珂,电话:89187181。
技术支持:87811024。
附件
1.宁波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
2.宁波市概念验证中心创建方案编写提纲
科研处
202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