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职能处室、教辅、科研及直属单位:
为加强科技特派员管理,提高服务效能,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走深走实,根据《宁波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甬科社〔2022〕30号),现对全市服务期内的市科技特派员开展年度绩效评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1.宁波市第十五批个人科技特派员352名;
2.宁波市第十四批团队科技特派员199支;
2.宁波市第十四批法人科技特派员10个;
4.宁波市新一轮(2025年)个人科技特派员136名;
5.宁波市新一轮(2025年)团队科技特派员77支。
我校科技特派员评价对象名单详见(附件2)。
二、评价内容
坚持公开公平、自我评价与组织评价相结合原则,重点评价2025年以来科技特派员工作实绩,包括协议履行情况、工作特色与亮点、派驻单位满意度等。具体评价指标体系见宁波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甬科社(2022)30号)相关附件(附件1)。
三、评价程序
(一)在线填报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线上方式,市科技特派员登录“宁波科技大脑"(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点击右上角"登录”,在"法人登录"状态下,点击"前往浙江政务服务网'按钮,使用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系统(法人授权的经办人账号)。登录后点击“进入工作台”选择“科技特派员备案”进入“绩效总结管理“待办”,按要求填报,如在平台登录、系统填报等方面有技术问题的,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人员0574-87811024。
市外单位派出的个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通过结对服务单位账号进行填报。
(二)评价流程
1.区(县、市)科技局根据个人与团队科技特派员在线填报的内容,以及街道(乡镇)、派驻单位和派出单位意见等,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及个人与团队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提出绩效评价等次建议。
2.法人科技特派员按要求在线填报相关内容,经派驻单位、派出单位签署意见后在线报送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组织进行综合评价,提出绩效评价等次推荐方案,经局党组审议后予以公示。
四、评价等次
1.评价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20%。
2.绩效评价得分不到70分为"不称职"。
3.未及时上报的市科技特派员视为放弃评价,视同“不称职",并将取消备案资格。
五、有关要求
1.各科技特派员要对所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3.各科技特派员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绩效评价在线填报,并将盖章版的绩效评价总结表扫描件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_rc@nbpt.edu.cn,邮件主题“2025市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表+姓名”;并将纸质稿送科研处备案留档。
4.尚未进行备案信息在线补录的第十五批个人科技特派员、第十四批团队与法人科技特派员,请先进行信息补录后方可在线填报绩效。
5.学校科研处联系人:刘玲燕(670771)
6.其他联系人:
市科技局基础处潘挺雷,电话:0574-87811027
各区(县、市)科技局联系人及电话:
1.海曙区科技局蔡子慧0574-55883686;
2.江北区科技局葛永0574-89582908;
3.镇海区科技局周晓璐0574-89287687;
4.北仑区科技局熊煜0574-89383447;
5.郭州区科技局毛均校0574-89295726;
6.奉化区科技局胡祖雷0574-89285309;
7.慈溪市科技局应珊珊0574-89591365;
8.余姚市科技局沈柳瑜0574-89553542;
9.象山县科技局吴挺0574-89387674;
10.宁海县科技局梁灵萍0574-65567808;
11.宁波国家高新区张虹0574-89288803;
12.前湾新区管委会杨展0574-89280380。
附件:
1.宁波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
2.宁波职业技术大学市科技特派员评价对象名单汇总
科研处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