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
根据宁波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第七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区县市合作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社科联〔2025〕2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合作单位
宁波市社科联(市社科院)、海曙区社科联、北仑区社科联、鄞州区社科联、余姚市社科联、慈溪市社科联、宁海县社科联。
二、选题方向
(一)海曙区社科联
1.微更新与社区共生:罗城历史街区“烟火气”留存策略研究
2.山水相拥人文城——海曙四明山文化辨识度打造路径研究
3.双向奔赴——青年发展型视角下的宁波罗城保护焕新路径研究
(二)北仑区社科联
4.乡村振兴背景下北仑地区民俗文化的活态传承与创新路径研究
(三)鄞州区社科联
5.共富背景下“好房子”建设的推进机制研究——以鄞州区为例
6.鄞州区新兴领域社会治理研究
(四)余姚市社科联
7.人文经济学余姚样本
(五)慈溪市社科联
8.慈溪城市现代化建设重点路径研究
(六)宁海县社科联
9.宁海的“三万三城”城市内核打造(重点课题)
10.宁海县打造“文化大院”模式推动文明乡风建设
三、课题管理
1.课题性质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合作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成果形式、资助经费、研究期限
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0000字,决策建议稿字数为3000字左右。以上课题的研究内容、结题时间、资助经费等要求详见附件1。
课题资助经费由合作部门提供,直接拨付至课题负责人单位。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协议签订后拨付50%经费,结题后拨付剩余经费。
相关成果如在《社科成果专报》刊发并获市领导批示,按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市社科联予以5000元到1万元资助。经费拨付和使用严格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要求
1.优先支持前期有较好研究基础,研究团队实力较强的申报人;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所负责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类项目两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五、申报办法
1.系统提交
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http://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首次登录前须注册。申报人完成《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附件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的系统提交之后,科研处将进行初审。
2.纸质材料提交
初审通过后,申报人提交纸质《申报表》一式二份、《活页》一式四份,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注意纸质《申报表》需要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签字。
申报截止时间:7月3日16:00。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褚老师,17858151896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李陆洋(内线1983/短号652710)
附件:
1.课题研究内容要求
2.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
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科研处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