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部门简介       |      项目申报       |      科研信息       |      政府文件       |      校内制度       |      资料下载       |      对外服务

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社科规划“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8被阅览数: 10 次 来源: 科研处
文字 〖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各学院、职能处室、教辅、科研及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社科规划“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浙社科办〔20255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刻阐释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突出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注重理论创新与实践结合,形成具有理论说服力、实践指导力和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十五五”时期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省社科规划课题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报者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成果导向,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基础上,结合浙江实际,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三、申报流程和成果立项要求

1.本专项课题申报实行后追认制度。申报者须将符合立项条件的研究成果上报至科研处邮箱kyc_ssci@nbpt.edu.cn,邮件主题注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姓名”。科研处审核后,将于2026629日和20261230日分两次汇总发送至省社科联规划处。

2.本专项课题成果形式为理论文章或研究报告,内容需紧密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进行系统研究和学理阐释。理论文章须以“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发表,单篇文章字数1500-3000字的,立项为一般课题;单篇文章字数3000字以上,或两篇文章的,立项为重点课题。研究报告类成果要求没有其他省级及以上课题标注,立项标准按《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四、成果验收和结题

该专项课题立项即结题,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于20267月和20271月分两批开展成果验收、立项工作。


联系人:李陆洋(内线1983/短号652710


科研处

20251218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74-86894183 Email:nzyk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