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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7-2029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3被阅览数: 10 次 来源: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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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职能处室、教辅、科研及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战略部署,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青年后备人才队伍,根据《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开展2027-2029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以下简称“青托项目”)。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省科协通过申报评审方式遴选确定一批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和高校科协、省属企业科协、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科协、省级医院科协(以下简称“基层组织”)作为本项目实施单位,并依托项目实施单位遴选一批具有优秀学术科研潜质的青年人才,给予连续三年具有科技社团特色的托举服务,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科技强省、助力我省共富示范区建设培养后备科技人才力量。

二、托举对象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研诚信规范,具有优良学风。

2.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在企业工作且业绩突出的可放宽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2周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女性或医学领域的被托举人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在浙江省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3.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部署,在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学科学类及交叉学科具有发展潜质的基层一线青年科技工作者;

4.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5.未曾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

6.申请人需联系培养导师(至少1名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专家),对申请人的学术成长与发展路径进行指导。每位培养导师在同一个培养周期内只能托举1名“青托项目”入选者。

三、申报方式

1.申请人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于2026年9月7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推荐人选。我校限额推荐2项。

3.被推荐人登录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管理系统(http://115.238.84.53:36789/ccpkexie),点击个人登录,浙里办扫码登录,完善个人信息后按要求在线填写《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提交。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

四、联系方式

科研处邮箱:kyc_sci@nbpu.edu.cn

科研处联系人:包必生(677407)、胡克满(668181)


附件: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申报书


科研处

2026年8月23日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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