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职能处室、教辅、科研及直属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函〔2026〕13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项目重点支持面向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需求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通用人工智能、多模态大模型、空间计算、扩展现实、智能体验装备、新型显示、绿色低碳等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研发和应用示范,支持面向低空旅游、沉浸式交互、数字内容智能生产等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技术集成创新。推荐项目应立足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预期应用前景广阔、影响力大、示范引领效果好。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71年1月1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二)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三)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四)鼓励“产学研用”各类主体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鼓励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在同等条件下,企业牵头申报项目优先。
三、经费资助
经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推荐、文化和旅游部受理后,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遴选后委托实施,根据项目质量和体量等情况给予5万元或10万元支持。
四、申报程序
(一)校内筛选
我校限报1项。申报人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于4月28日16:00前将word版《申报书》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_ssci@nbpu.edu.cn,邮件主题为“文旅部科创项目+姓名”。科研处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匿名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报送至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二)定稿材料提交
获得推荐的申报人在5月7日前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四份。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评审后,择优推荐至文化和旅游部。
联系人:李陆洋(内线1983/短号652710)
附件:
1.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
2.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
科研处
2026年4月14日